[急]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02 05:56:42
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会被判多久??
我朋友的朋友,
去一个宾馆收保护费.
人家不给.
他就带一帮人(我朋友也在里面)
去砸人家宾馆的东西.
宾馆的老板报案了.
但是现在警察只抓两个人.(其中有个是我朋友)
说他们两个要分开来审.分个主犯,一个从犯
之前我朋友找人和宾馆老板谈,
人家愿意两万五私了.
但是另一个人不愿意私了.
现在两个都被抓了.
不愿意私了的那个现在愿意出4万人家都不和他私了了.
带人去砸人家宾馆的那个人之前也被抓了关了一个月就没事出来了,可能他把所有的责任都撇他们两个了.............

如果是因为你打开窗户而损坏了电脑,产生了直接的因果关系,则有了相应的责任,须承担相应的损失。当然,如果是公共公用区域,对方本生也存在保护不力或行为失当,可以相应减轻你的责任。

故意毁坏财物罪:情节较轻的,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,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,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,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。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,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。
故意毁坏财物罪一般起算点是5000元。
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“情节特别严重”,是指毁坏个人财物,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;破坏生产、经营设备设施,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,引起重大损失;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;等等。

不知道你朋友是主犯还是从犯,还有就是损坏财物的数额是较大还是巨大,还有就是悔罪表现,这些都会影响量刑的。只有知道具体情况才能作进一步的判断。

如果你朋友可以指认组织他去打砸的人,可以为他减轻一定的责任。至少不会再被作为主犯处理;
另外,案件一旦被公安机关定性为刑事案件,被害人就无权私了,不管你给他多少钱都是白给。钱给了,人还是该怎么判怎么判,多冤啊。认罪态度好一点,争取宽大吧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另外,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,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,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,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.并应当根据情况,判处赔偿经济损失。

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、北京市检察院、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》:故意毁坏财物罪,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;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。

拓展资料:

故意毁坏财物罪,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。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,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。

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。行为人可能是